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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姨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,我应约去跟他吃饭的时候才知道,他有45岁了,目前才月入8000,我不想继续了。我让小姨以后工资低于30000的别给我介绍。小姨说我一个二婚头不应该要求这么高,怕我找不到合适的。我无所谓,宁缺毋滥。
我今年39,跟前夫离婚3年了,没有孩子。我俩离婚的原因之一,是因为我不想生孩子。为啥要找个月薪不低于30000的,因为这也是我跟前夫离婚的原因之一。我在公司做销售主管,月入8000+,前夫工资跟我差不多,月入6000,在体制内单位。我觉得他没有上进心,不懂进取,我们住的房子还是他父母留下来的楼梯房,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。
我跟老公提出来,让他换个工作,多赚点钱,他说钱够花就行了。
可他却不知道,男人到了40多岁,干得好的和干得差的真是天壤之别。40来岁的男人如果还是和20年前刚毕业一样,只是个小小的打工仔,是很难的。虽说前夫是体制内铁饭碗,但是这个收入真的很不堪。
其实我觉得自己各方面还都不错,总觉得不能就这样消磨一辈子。离婚后,我从那个又破又旧的楼搬出来,在公司附近的高档公寓租了一个套间。
我觉得人这辈子匆匆数十年,就应该活得精彩。
前20年读书,中间20年工作,后面20年还要为养老做准备。
大部分女人都很傻,工作上还没有拿到高收入,就结婚生孩子,结果一生了孩子,一嫁了人,成了老妈子,黄脸婆,过上了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。
20多年养个孩子,养大了还要操心他们的婚姻,孩子结婚了还要操心他们的下一代,这活得多累。
小时候活给父母看,长大为了孩子活,老了有钱怕被孩子啃老,没钱怕孩子不给自己养老,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活的是自己。
现在的我,离婚无孩,自己的收入养自己绰绰有余,如果要再结婚,一定是奔着更好的生活去的,如果不是,那么大可不必结婚。所以我要求对方月入30000以上,过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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